广州南沙保税港区(一期)正式通过国家验收
2009-7-10互联网
7月9日,广州南沙保税港区(一期)通过了由国家海关总署、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税务总局、工商总 局、质检总局、外汇管理局等11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的验收,成为全国第五个、广东省第一个通过正式验收的保税港区。当天,联合验收小组听取了南沙保税 港区管委会关于保税港区建设情况的汇报,实地考察了南沙保税港区的基础设施、隔离设施、卡口设施等。联合验收小组一致认为,南沙保税港区符合国务院有关精 神和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》的要求,同意南沙保税港区(一期)正式通过验收,并予以颁发《广州南沙保税港区验收合格证书》。
省政府万庆良副省长、刘晓捷副秘书长、广州市政府陈明德副市长、唐航浩副秘书长、海关广东分署郗治安副主任、广州海关邹志武关长、谢建年副关长、广 东检验检疫局邓旭旗副局长、南沙区罗兆慈区长、南沙保税港区管委会孙雷副主任等领导参加验收合格证书颁发仪式,集团公司总经理周小溪和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 有限公司负责人作为业主代表参加验收活动。
南沙保税港区规划总面积7.06平方公里,其中本次第一期验收的面积3.7平方公里,具体包括南沙港区二期码头、集中查验区、物流园区(一期)和出 口加工作业区(一期)四个部分。南沙保税港区获批以来,集团公司按照市政府和统一部署,与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公司一道对照验收标准,加强与政府及口岸部门 的协调,全面落实各项监管设施的建设改造,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和物流公司积极配合,为南沙保税港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,受到市政府和南沙保税 港区管委会的充分肯定。
海关总署和广州海关有关领导表示,将加大力度支持南沙保税港区的运作,着力简化手续,创新监管模式,既“管得住”又“通得快”,力争使南沙保税港区 成为我国示范性的保税港区。南沙保税港区的建成投入使用,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广州港的服务功能,强化广州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,降低珠江三角洲特别是西岸 地区企业的物流成本,加快广州建设国家综合性门户城市、国家中心城市和亚洲物流中心。
图为广东省万庆良副省长(右一)与国家联合验收组负责人、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司吕伟红副司长(左一)为南沙保税港区揭牌